一是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及醫務人員信用建設。開展醫療衛生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,并將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結果作為醫療機構校驗、等級評審等依據之一,同時與醫務人員定期考核、職務任免、評優評先、績效考核等掛鉤。
二是推進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執業自查工作。持續完善醫療衛生機構領域信用體系建設,落實信用承諾制,規范衛生健康部門、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工作者醫療服務行為。依法依規執業、誠信行醫、誠信執業、誠信服務,樹立衛生健康系統良好的誠信形象。與全市389家醫療衛生機構簽署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承諾書,要求各醫療機構守法經營、誠信經營。
三是推進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工作。將醫療衛生機構分類監督綜合評價結果與醫療機構不良行為記分、等級評審、校驗、績效評價等工作相銜接、推動醫療機構樹立良好的誠信形象。